时间:2013-3-3 16:12:45 来源:十堰周刊
记者 庞丹丹
在妇联的帮助下,陈红(化名)终于找到了被丈夫抢走的孩子,并与丈夫和解。
2012年2月23日晚,陈红丈夫带着一伙人到她娘家,把门撞开,强行将未满月的孩子抢走。她去丈夫单位找人,发现人已辞职,宿舍里狼藉一片,陪嫁的电器也被砸得稀烂。
陈红请求妇联帮助寻找孩子的下落。在妇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陈红一家团圆。
2011年9月,23岁的田某与丈夫发生争执,被丈夫推至桥下,摔成腰椎骨折,面临高位瘫痪的风险。田某向妇联维权志愿者、十堰市心灵氧吧工作室心理咨询师汪军香求助。汪一直陪田某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田某恢复良好。
这是市妇联以及妇联维权志愿者,对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进行援助的两个案例。
志愿者在行动
2012年5月11日,我市7家律师事务所及心理服务室的法人代表与市妇联郑重签订了《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志愿服务协议书》。
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徐秀明介绍,市妇联团体志愿者在册89名,区、县两级共招募志愿者500余名。从2011年4月至今,志愿者共在市妇联妇女权益部提供信访接待服务588小时,共接待来访案件259件,开展户外志愿服务288小时。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的李熊便是志愿者之一。不久前,李熊帮忙免费代理一起未成年人变更抚养权的官司。
两名未成年人沙沙和康康(均系化名)由于父亲服刑,由母亲翠花(化名)监护。翠花已与丈夫离婚,改嫁后,不能较好地监护两名孩子。沙沙和康康的爷爷及叔叔极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李熊和妇联工作人员调查发现,上六年级的女孩沙沙患有妇科疾病,不及时治疗可能影响日后生育;康康长期尿床,屋里气味令人止步。翠花回家日期不定,两名孩子常常接受社区邻居的照料,孩子的叔叔也承担了实际照顾责任。
经过调查取证、多次回访社区邻居,李熊代两名当事人,就变更抚养权再次起诉到张湾法院。“已经立案了,目前在等待开庭。”李熊说。他希望帮两名孩子的叔叔争取到抚养权,由叔叔和爷爷共同照顾他们。
“娘家的力量”
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徐秀明介绍,前来妇联维权的案例多分以下几类:家庭暴力;土地流转,婚姻变更,女性丧失土地权益;离婚财产纠纷;怀孕、病重时遭丈夫遗弃;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等。
在接到来访电话后,徐秀明的***句话是“你有什么事,我们能帮到你”,这也成为妇女维权热线“12338”志愿者接线员的公共用语。每周一、周三,志愿者律师和心理咨询师均会坐诊市妇联,接听“12338”维权热线,面对面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政策、心理咨询、婚姻保护及家庭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和帮助。
徐秀明说,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已成为我市维权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市创建的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也是全省首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
除志愿者队伍外,市妇联建立了三级维权平台。即在市、县两级政府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小组”,形成自上而下的维权工作***层;在妇联成员单位和有关执法部门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如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的“家庭暴力致人伤残鉴定中心”、女子交警“护学岗”等,形成维权执行层;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村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形成直接面向妇女群体的基层服务层。
2007年,市妇联和市司法局合作,在市天平司法鉴定中心挂牌成立了“家庭暴力致人伤残鉴定中心”,业务覆盖五县一市。至今,已为60余名妇女做了家暴伤情鉴定。
市天平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闵昌鑫介绍,做家暴伤情鉴定能对施暴的丈夫予以警示作用,其次,家暴伤情鉴定是离婚起诉、调解的关键性,优势证据,女性一定要有维权意识,受伤后及时拍照和鉴定,保留证据。
困境与计划
“资金和志愿者是限制维权的瓶颈。”徐秀明说。据了解,当前志愿者的活动经费均系自筹,志愿者自贴腰包。经费缺位一方面影响活动进度,一方面阻碍了志愿者的培训。
而另一方面,志愿者的招募还存在面太窄的问题,现在的志愿者多为社会工作者,缺少大学生志愿者的参与。
徐秀明透露,未来,有三项工作计划需执行:一,把维权志愿服务下沉到村,同时施行志愿者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二,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当前全市没有统一的志愿者管理办法,希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服务质量,让志愿者能够去学校、机关讲课。
李熊说,除了有困难找妇联维权,女性也要“自我维权”。部分女性生完孩子,便不再征战职场,这对女性发展是不利的。他建议女性利用工作分散精力,结交朋友圈,不再依赖丈夫的关心、抚慰,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