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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十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371起,十堰市社保***低缴费基数由1427/月上调至1575/月,职工每人每月缴纳社保费***低将增加16.28元。

据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来确定的。据统计部门统计,2012年度,十堰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505元,每月平均数为2625元。根据这一基数,市人社局对2013年度的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即参保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月缴费基数为1575元,这是缴费基数下限,比之前的每月1427元增加148元;高于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月缴费基数为7875元,比之前的7137元增加838元。

另据相关文件精神,71起,社会保险相关险种费率实行阶段性调整,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由8%下调为7%,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由1%下调为0.7%,调整期限为1年,即2013712014630。下调后的社会保险费率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职工缴纳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7%,职工缴纳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7%;工伤保险按行业类型划分分别为1.5%2.5%3%

社保***低缴费基数上调,意味着如果按***低标准,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每月***低为126元,比原来增加11.84元;医疗保险每月***低缴费31.5元,比原来增加2.96元;失业保险每月***低缴费15.75元,比原来增加1.48元;职工缴纳社保费每月比原来增加16.28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李熊律师友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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